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110千伏青山变1号主变增容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110千伏青山变1号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登陆: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knAjARI4cGu3k8nHljX9g
提取码:73ik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企业: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16637282966
通讯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太行路与龙康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②评价单位:河南安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2-5057980
通讯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东南碧桂园天汇东门2号楼208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110千伏青山变1号主变增容工程周边可能受其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naheia@1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企业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2022年07月11日~2022年07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